核验社保待遇享受资格,来看如何少跑腿甚至不用跑→

核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是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

重要举措之一

也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方式

  近日公布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积极推动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自助认证相结合待遇资格认证服务新格局,尽可能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用跑,即可完成资格认证。

1

开展信息比对认证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第二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无法确认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委托用人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核实。

对涉嫌丧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继续享受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调查核实。经调查确认不符合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停止发放待遇。

  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充分运用全民参保、联网监测等内部数据资源,积极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交通、出入境管理、金融等部门开展业务协作,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开展信息比对,初步实现了无形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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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远程自助认证

  推广生物特征识别认证、手机应用远程认证等服务,支持老年人利用国家和地方自助认证平台等,实现自助认证,为解决部分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认证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手机应用中开发了“他人代操作”的功能家人或者工作人员可以帮助老人认证

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等官方手机应用

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在境外居住的

还可以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手机应用

完成认证

用电子社保卡

在家就能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操作指南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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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云闪付、人社部门APP、服务银行APP等渠道均可申领电子社保卡哦!

使用“亲情服务”

代父母认证也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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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服务精准开展

认证信息的核实

  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无法确认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委托用人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核实

  近年来,对信息比对不能确认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结合全民参保计划和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包括健康体检、文娱活动、走访慰问等方式,开展认证信息核实,寓管理于服务,还主动为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服务

注意啦!

认证一般是一年认证一次

可在上次认证后一年内

任意时间进行认证

不需要赶在一个集中的时段哦!

本期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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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分类:未分类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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