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特殊职业教育,更好赋能残疾人实现共同富裕,这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课题。作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浙江省特殊职业教育的探索与发展具有先行先试的重要价值,基于目前浙江省良好的发展基础,可从政策、环境、理念、体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改革,为全国提供特殊职业教育赋能残疾人共同富裕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高质量发展残疾人事业更是实现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中国将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2023年5月21日全国助残日当天,习近平总书记向康复国际百年庆典致贺信,再次强调,“中国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这为以中国式现代化目标要求引领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特殊职业教育为残疾人共同富裕赋能
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共同富裕就目标指向来看,指的是“共同致富”的能力,即要确保人们具有可持续性的创富能力。而教育被认为是实现社会平等“最伟大的工具”,根据浙江省残联教育就业统计数据,残疾人群学历越高,其就业率越高(表1)。特殊职业教育,是一种通过“智志双扶”,为有一定可行能力的残疾人赋能,激发其内生动力,提高残疾人就业和“获得体面工作”的能力的教育。据《2022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数据显示,全国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59.2万人,其中,城镇新增就业14.3万人,农村新增就业44.9万人。在受疫情影响的大背景下,残疾人就业能取得这一成绩,与特殊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是分不开的。《公报》显示,2022年我国高等教育阶段共招收残疾学生30035名,其中高职(专科)17644人。仅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在2018—2022年残疾学生的就业率来看,总体呈逐年上升态势(表2),这与我国特殊职业教育发展与就业的总体趋势相互印证。作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浙江省特殊职业教育的探索与发展具有先行先试的重要价值,本文聚焦特殊职业教育赋能残疾人共同富裕,以浙江为例展开论述,以期能提出推进特殊职业教育赋能残疾人共同富裕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建议。
二、共同富裕先行为高质量发展特殊职业教育注入强劲动力
2021年5月,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花落浙江,随后,中国残联于2021年8月出台《关于支持浙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浙江在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积累实践经验并提供省域范例,这为浙江省特殊职业教育带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一)共同富裕示范区以创新为抓手将推动特殊职业教育改革走向深化
《意见》要求浙江“率先在推动共同富裕方面实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利用共同富裕示范区改革创新这一根本动力和制度创新的优势,浙江的特殊职业教育应抓住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这两条主线,综合分析特殊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政策与法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勇于打破政策瓶颈,推出更具前瞻性的改革与发展方案,全面实现特殊职业教育的高水平发展,并逐步积累改革成果与经验,为全国特殊职业教育的高水平发展提供省域示范。
(二)发展的均衡共享性为特殊职业教育打下了扎实基础
尽管浙江的经济总量不是全国第一,但改革开放40多年来浙江对国家的贡献却逐年增大;人均GDP也并非位居全国之首,但近十年人口就业率却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是人口净流入地;科教文化也未列全国榜首,但据《中国慈善政策进步指数(2020)》显示,浙江居榜单第二。自2012以来,浙江已连续9年进入社会政策进步指数前三,在慈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四个领域均位列前十。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2020年浙江省残疾学生就已享受15年免费教育。尽管浙江的发展还存在短板和弱项,但其发展呈现出良好的成长性、均衡性和共享性态势,为特殊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三)整体智治赋能推动浙江特殊职业教育数字化改革的系统重塑
2023年5月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浙江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位居榜首,浙江的产业数字化指数已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持续的数字化改革大大推动了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整体智治也大大推进了助残服务的数字化建设,保障着残疾人群体更好地共享数字红利。“互联网+”残疾人就业创业模式在杭州已普遍开花,截至2022年5月,杭州全市残疾人个体就业数达9265人,领域涉及电商、文创等产业,近一半成功开办企业或成为个体工商户。浙江省的“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已连续17年居全国前列,被认为是最具安全感的省份之一。“云上浙江”和数字强省建设为特殊职业教育在教学模式改革、产教融合平台构建、“互联网+”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进行系统性重塑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四)“五化”联动有助于推进特殊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实践
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在这“五化”联动中,浙江以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科创高地,且民营经济繁荣,如“温台模式”以百万人创业带动千万人就业,并较早形成“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向互动的经济格局。这些不仅是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和优势,也为特殊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深入推进、优化特殊职业教育就业创业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浙江特殊职业教育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如前所言,浙江在教育文化等方面虽未列全国榜首,但始终走在优质、协调和均衡的发展道路上。近年来,浙江先后出台了包括《浙江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系列政策,有较科学合理的特殊教育顶层设计。但从这些出台的文件来看,浙江对特殊教育关注更多的是义务教育阶段,对特殊职业教育的关照稍显欠缺,当前浙江的特殊职业教育要实现高质量发展,还需正视以下问题。
(一)在中高本贯通培养方面对残疾学生的吸引力还需增强
《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强调要“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推进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但浙江省的特殊职业教育在中高本贯通培养方面还存在着专业设置雷同、培养目标断层、人才培养不能很好衔接、专业教学资源库缺乏等问题。总体而言,浙江特殊职业教育还不能很好地满足残疾学生和家长的需求,表现在近些年省内部分有较强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因为圆“本科梦”而去外省就读的现象仍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二)特殊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相对单一
丰富多元的特殊职业教育课程体系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行业、企业等各方积极参与、共同构建。但当下浙江省特殊职业教育的课程体系大多仍沿用自上而下、单向度的路径来设置,其中政策与行政因素的影响较为显著,指标式、任务式的课程供给在中等职业教育中表现尤为明显。教育机构、教师和学生在课程设置、教材编写中的参与度参差不齐。因此,现有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中,残疾学生的主体性和个性化需求容易被忽视。例如,在特殊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与课程安排中,残疾学生学什么专业通常是按其残疾类型被分类,视障学生学推拿、听障学生学美工,但这种分类仅仅关注学生掌握相应职业技能的能力,而对学生的个性需求、兴趣特长以及实现自身价值的关照欠缺。同时,课程内容与市场发展的匹配度也不够高。当前,随着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已变得多样化且变化迅速。面对这样的形势,残疾学生该如何应对瞬息万变的就业市场,如何更加理性地选择职业,如何应用政策和法律去探索创业机会?这些都需要及时地反映到特殊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中,使之体现时代要求和最新的职业需求,以此引导残疾学生更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职业教育中。在所有的课程中,实训是特殊职业教育重要一环,但当下特殊职业教育的实训课要么在校内进行,要么直接依托企业,这样的实训不是脱离职场,就是缺乏专业教师的跟进,效果不尽如人意。导致此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双师型的师资不足和产教融合不力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亟待解决。
(三)特殊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深度和广度还很不够
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对于特殊职业教育而言,既是其教育质量的试金石,也是打通残疾人顺利、广泛参与社会“最后一公里”的最好方式。事实上,充分的产教融合可以有效促进残疾学生深度参与社会,能有力推动残疾人群体主动参与到共建共享的共同富裕之路上来。但在实践中,特殊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仍然存在“制度缺失”的问题,还是有少部分政策执行部门在对待残疾人的问题上仍然停留在如何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的层面,缺乏对残疾人实现共同富裕战略目标的深度思考,在治理残疾人相关事务中没能用政策和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于是,出现了有的企业只是为了得到税收优惠和补贴而“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或者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方式来“落实”政策的现象。特殊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不充分使职业教育中的实训课程大打折扣,限制了残疾学生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四)对残疾学生的就业全周期服务还不够到位
特殊职业教育的最大目标就是推进残疾学生顺利融入社会,能以一技之长实现自我价值。目前政府已经建立残疾人就业和创业服务平台,并引入多方力量参与,但该平台仍有一定的改进空间。残疾人在当前充满竞争的就业市场中,要寻找到合适的工作仍然比较困难。首先,特殊职业教育与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融合度不高,使得学生的职业能力“含金量”不足;再加上许多残疾学生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意识不强,忽视技能提升。事实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对适合残疾学生学习和获得的种类并不多,即便有,在当下特殊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考核中,课证融通做得也很不够。其次,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例如,出于对用工成本和承担安全责任的考虑,传统的有组织的残疾人就业企业即社会福利企业现已大幅减少),目前,虽然很多企业都声称支持残疾人就业,但大多是出于对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的利益驱动,实际上,能实质性提供符合残疾人职业技能需求的职业岗位的企业并不多见。再次,残疾学生的就业还受社会观念和专业所限,如果政府、学校、企业、社区、监护人没有形成相互协同、多方参与共建的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服务平台,那么,残疾学生即便完成职业教育,在就业市场的竞争中仍然会处于弱势,进而影响特殊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另外,残疾学生就业后,如何较快地融入企业文化,出现技能不足或需要更新再培训应该如何对接?这些对残疾学生职业能力的可持续关注、职业院校和企业之间无缝衔接与相互支撑的体系还没有形成,造成残疾学生就业不稳定的情况频繁出现,这对残疾人群体的可持续发展和共同富裕极为不利。
四、浙江特殊职业教育赋能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实践理路
特殊职业教育对残疾学生的全面发展至关重要,影响着社会公平与共同富裕的实现。尽管浙江省的特殊教育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全国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必须看到,当前浙江省的特殊职业教育与残疾学生及其家长的教育需求、与市场发展和社会需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要进一步推进特殊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必须充分利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的政策、产业等开放与优质的环境,转变理念,破除认知和体制障碍,完善特殊职业教育关键环节的相关制度,拓宽视野,加强交流与合作。
(一)智志双扶:正确把握特殊职业教育的独特价值
相比较健全学生,残疾学生在家庭和学校教育中或多或少地被隔离,其认知能力、对外界信息的获取和解读能力相对较弱,而且因为可行能力的缺失,也很难凭个人能力将外部资源转化为自身资本以摆脱困境。所以,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残疾人是返贫监测的重点群体,而残疾学生又是相对贫困群体中的弱势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传统意义上,社会对残疾人的帮扶往往着眼于投入资金和服务,这是一种典型的贫困发生后的补救型扶贫模式。外在帮扶固然是重要条件,但长效性不足,若想扶到根本,必须牢牢“扭住教育这个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有调查显示,残疾人受教育程度越高,进入职场越容易,就业层次会更高,收入也会随之提高。
特殊职业教育不仅具有一般职业教育的特征,还兼具特殊教育的属性,承担着教育扶贫的“兜底”功能。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养残疾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纪律与规范意识、质量与竞争意识,并习得职业能力,既扶心扶志又扶能扶智,激发其内生动力,才能破解残疾学生的生存与发展之“困”。浙江以“两个先行”的姿态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发,在这个征程中,特殊职业教育“智志双扶”的独特价值必须被看到、被重视:借助“志智双扶”实现“授人以渔”,运用缺陷补偿和功能代偿等方法,激发残疾学生内在潜能和自我认同感,帮助他们树立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人生态度,习得知识,掌握职业技能,实现“增能”,促其顺利融入社会,最终实现残疾人的个体人格、能力及职业发展与国家发展的共赢。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要以高质量发展特殊职业教育推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不仅需要特殊职业院校清晰自身的教育功能与定位,构建“智志双扶”的教学与管理体系,还需要政府加大力度引导企业与社会树立正确的残疾人观,合力参与特殊职业教育,如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自2019年开始的“百位名家助力特殊教育”、建立校政企“浙江特殊职业教育集团”等行动,既拓展了校企合作的方式,也为培养有爱心、业务精的残疾人职业教师队伍提供了平台;政府不仅要在政策上如奖助学金、学费住宿费减免、就业支持等方面给残疾学生送去温暖,更要助力学校与社会的衔接,搭建起全周期服务平台,使学生在“学做一体”的教学中逐步树立起积极乐观的人生信念,形成自主发展型的健康人格,为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需求导向: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方针
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四条明确,“国家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生为本,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据本课题组2023年最新调查,关于“最希望学校在以下哪一方面有更好的改进?”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880位残疾学生在“教师师德要提升、教师教学水平要提高、专业设置要更多样些、社团活动要更丰富、见实习的时间要更多些、多关注学习困难学生、多关注有心理困惑学生”七个选项中,有25.57%的学生选择了“期望专业设置要更多样些”,是选择比例最高的一项;“你对学校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方面,最希望学校加强的是”,有43.3%的学生选择了“德育(培养理想信念,端正三观)”;对“你期望大学能多些去企业见习、实习的机会吗?”抱有“期待”的高达71.14%;有66.14%的学生希望“老师能把技能考证的知识融于课程教学中,在学校通过学习就能通过考试获得”。上述调查显示,只有立足残疾学生的身心发展实际和需求,并结合社会市场发展来设置专业,开发课程体系,对残疾学生而言才是以生为本和适切的。为此,具体工作中必须做到四个对接与融合。
一是做好特殊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培养的对接。实现中高本一体化贯通培养是“十四五”乃至今后特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的重要抓手。当前,越来越多的残疾学生及其家长渴望就近能享受到更高质量、更高层次的教育,但受制于高职学制,浙江近些年都有部分具有较高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不得不到浙江之外去寻求适合自己的“本科梦”,这种情况与“两个先行”极不匹配。可喜的是,《浙江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合作办学,要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有政策的保障和支持,相信只要教育部门、残联和特殊职业院校建立起有效的协调机制,深入研究市场需求,并优化与动态调整中高本相互衔接的专业设置,浙江省的特殊职业教育中高本贯通一体化培养定会在“十四五”期间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是做好教育融合。《浙江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要推进融合教育,强调普通学校与特殊学校融合、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以及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的融合。而事实上,公平而均衡的中小学教育质量更有利于弱势群体摆脱贫困。所以,在中高本特殊职业教育中,也要注意与普通教育的融合,做到共享实训基地、共同培养师资、学分互认,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广阔、包容、平等的教育氛围,这也是特殊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三是做好产教融合。劳动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获得有尊严生活的最佳但也是最难的途径,而在特殊职业教育中,通过“智志双扶”,通过“工学结合”,可以很好地帮助残疾学生熟练掌握职业技能、顺利融入社会,切实解决残疾学生的生存与发展之困。但“智志双扶”是否有成效,“工学结合”是否成功,关键取决于产教融合的深度与广度。企业在产教融合中不仅仅是提供实习机会和就业岗位,更重要的是要深入参与到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中,要与特殊职业院校共建课程、互派师资、推进课证融通和产学共研。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需要政府来主导行业组织、企业与学校的协同,需要搭建信息共享、利益与责任共担的平台与机制。
四是做好特殊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的衔接。残疾学生因身体残疾类型与残疾程度不同,进入社会往往会面临能否胜任岗位、能否融入集体等系列问题,如处理不当,很有可能会出现工作不稳定、引发心理焦虑或工作贫困等问题。因此,为保障残疾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企业与特殊职业院校必须有效整合教育资源,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列出明确的需求清单,而学校则按照清单提供菜单式培训,或者通过企业新型学徒制、学校派专业教师入驻企业等方式,共同应对残疾学生入职后的困惑和技能更新。
(三)完善制度:高质量发展特殊职业教育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对特殊职业教育的关注日益增强,从制度建设看,呈现出多部门联合发文趋势,逐渐从原来的零敲碎打向体系化转化。但特殊职业教育涉及面广,所面临的问题要比普通职业教育更为复杂,在当前我国特殊教育提升的关键时期,特殊职业教育政策制定应瞄准残疾人群体的现实需要,不断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要把高质量发展特殊职业教育置于“两个先行”的战略布局中谋划。2022年6月,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全面开启了浙江省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新征程。在实施“两个先行”战略过程中,特殊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不仅对于塑造残疾学生独立自主的人格非常关键,还直接关系浙江省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实际成效,对省域现代化先行战略目标的达成也有着极其独特的意义和价值,所以,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制度创新中,要进一步畅通和优化残疾人社会参与的制度路径,在进行教育发展规划和设计时,统筹规划特殊教育和特殊职业教育。
二是要增强多部门协同。特殊职业教育事关教育、民政、残联、科技、财政、卫生、人社等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既要考虑弱势补偿,又要均衡各方利益,还要坚持可操作性原则。所以,在政策目标指向和明确政策执行主体的表述上要尽量体现专业化和精准化,避免使用“有关部门”“各地”等含糊不清或过于概括的措辞,模糊和消解了政策的落实,只有明确教育、财政、残联等主要部门的职责范围,才能在特殊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实践中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在教学设备、场所、经费和师资培养等资源配置上对特殊职业教育应有所倾斜,对合作企业的优惠与鼓励需要在职业教育系列里单列;要充分运用浙江省“五化”联动的优势,以“云上浙江”和数字强省的基础支撑,结合“数字残联”建设行动计划,确保数字红利特殊职业教育的共享,形成“互联网+职业教育+就业指导”的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建设“学校教育+资格认证+企业(行业)参与”的三方互动模式,进一步提升特殊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水平。从宏观到微观,不同部门出台各项政策容易交织重叠,但只要始终坚持“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残疾人理念,正确把握“智志双扶”的特殊职业教育内核,就会共生政策合力,托底残疾学生一起踏上“两个先行”的新征程。
三是要进一步深化“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的探索,健全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等制度。要充分利用浙江人才高地和产业创新的优势,运用税收、奖补和荣誉等措施吸纳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特殊职业教育中,充分发挥企业、社区、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推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职业教育的融合,做好入学时专业需求的精准匹配,入学后提供适切的教学辅助和科学的“智志双扶”与充足的“工学结合”,毕业时提供科学的职业能力评估,入职后政企校共扶,切实保障残疾学生的职业教育权益,促进残疾人的经济和文化参与,实现共同富裕。
(四)加强交流:推动特殊职业教育走出去
特殊职业教育的最终目标是推进残疾学生的社会融入,作为教育主体,其自身也不能囿于特殊教育这一个领域,而是要走进市场,融入职业教育,迈向世界。
为了让残疾学生有融入社会、进入市场的实践机会,特殊职业教育教师需要走出课堂,深入企业市场调研,及时关注当地产业发展,要联合企业开发校企融合课程,将产教融合落实到课程、融入进课堂。而浙江作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省,有良好的市场基础,还有集聚的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机制灵活,完全可以为特殊职业教育提供更好的企业资源和合作平台。通过与企业合作建立实训基地,推动校企合作,让学生在实践中全面体验现代企业的管理和文化,熟悉市场环境、政策和职场规范,提升职业素养和能力。与此同时,教师也能在产教融合中提升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提高“双师”素质。这种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教育与产业的有机结合,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特殊职业教育属于特殊教育,但其教育内容本质上却属于职业教育。与普通职业教育相比,它因教育对象特殊而需要遵循特殊教育规律,需要“一人一策”更精准地施教,但它却有着职业教育的属性。所以,高质量发展特殊职业教育就需要加强与普通职业教育的沟通与交流,尤其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训基地等方面要多向示范性、骨干性职业院校学习,加强合作,做到共享实训基地,学分互通,在“一带一路”、乡村振兴、健康中国等领域携手合作,为残疾学生提供包容、共享、参与的教育氛围,切实推动残疾学生的全面发展。
特殊职业教育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出去,面向世界,实现国际化,这既是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强国际人文交流的现实要求。浙江在我国社会、经济、贸易等各领域都是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G20、亚运会、亚残运会都在这里举行,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中也承担着重要的枢纽作用。浙江特殊职业教育可以充分运用这些丰富的对外交流平台,加强学术研讨,深化国际交流;也可以参与“一带一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特殊职业教育援助项目;还可以借鉴长春大学与天津理工大学的做法,通过派出教师考察学习,互派留学生或者互派学生访问等方式,促进特殊职业教育走出去,加强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人文交流,提升教师的国际视野和学校影响力。
共同富裕的实现需要构建一个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共建格局。伴随着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推进,高质量发展特殊职业教育,构建政府主管、多方参与的联合治理机制正逢其时,正所谓:国家好,残疾人好;残疾人好,更能显得国家好。相信浙江的特殊职业教育在“十四五”期间一定会走出特色,更好赋能残疾人实现共同富裕,为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本文摘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3年第30期,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引用本文请标注:黄桂美.特殊职业教育赋能残疾人共同富裕的浙江实践[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3(30):7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