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部署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畅通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绿色通道,依法及时有效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切实发挥调解仲裁在根治欠薪中的应有作用,近日,四川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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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普遍设立速裁庭。并在办案场所悬挂“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标识标牌。暂不具备设立条件的,可先行组建人员相对固定的速裁团队。速裁庭或速裁团队仲裁员应不少于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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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立案程序。对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仲裁申请,仲裁机构应在当日立案,并一次性送达受理、开庭、举证等通知书。对内容不完整或材料不齐备的,要指导申请人修改完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经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申请人书面承诺予以补正的,可以容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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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调解优先。对含有工资等多个请求的争议案件,可引导当事人对工资请求先行开展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先行出具仲裁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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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办案方式。速裁庭可采取巡回仲裁庭、流动仲裁庭、在线视频庭审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方便农民工异地维权、快速维权。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速裁庭可用庭审录像替代庭审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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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办理应急工作预案,对1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案件,速裁庭可通知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参与协商、调处工作,合力化解争议,还可以吸收律师、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和案件办理;对50人以上的重大集体争议案件,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一级人社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对已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行政处理意见认定的事实,除当事人已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外,速裁庭予以认可。速裁庭与人民法院相关庭室做好裁审衔接,尽力协助农民工做好财产保全申请、裁决书执行申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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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速裁庭建设。在9月底前完成在各级仲裁机构内设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或速裁团队,并以此为契机,落实办案指导职责,强化办案质效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陈蔚)

本期编辑:张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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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未分类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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