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档案存哪里?临时账户怎么办退休……@“圆梦”、“Hyyyy..”……您的问题,权威解答来了!

网民“山鸟.”:

个人如何申请就业见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及各类媒体,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

  个人可通过中国公共招聘网、就业在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及各地公共招聘网站报名,或联系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网民“圆梦”:

辞职了,档案应该存放在哪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

  职工辞职后,未就业的,转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如果再就业,根据其再就业单位的性质,其人事档案转递至新工作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网民“皊瑾”:

多地缴纳社保,如何办理合并计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情况建议通过拨打12333电话等方式,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网民“Hyyyy..”:

在参保地缴费满15年,被告知是临时账户无法办理退休,户籍地也不能办理,临时账户该如何办理退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五条规定,参保人员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具体情况建议通过拨打12333电话等方式,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网民“空白”:

办理退休前移民或者出国定居,达到领取年龄和缴费年限,还可以领取养老金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网民“吃不下三斤啦”:

个体户能给职工缴纳社保吗?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还是城镇职工缴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覆盖就业人群。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网民“无名”:

单位不为职工申请工伤,也没有证人,怎么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同时,《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因此,职工可以自己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网民“蓦然回首”:

未成年人可以申领电子社保卡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电子社保卡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功能相通。未成年人只要本人持有实体社保卡,即可通过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掌上12333APP、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全国渠道和实体社保卡发卡地授权的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申领使用电子社保卡。

  申领、补换第三代社保卡时,将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实名登录社保卡服务银行APP、发卡地人社部门APP等渠道,经本人同意后,可直接使用电子社保卡。

  家长还可通过电子社保卡的亲情服务功能为未成年人申请电子社保卡,按照提示添加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申请。

网民“鱼水泉”:

如何查询社保卡余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社保卡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社保待遇信息查询可通过社保窗口、自助机等渠道线下查询,也可通过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掌上12333APP、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线上查询。金融功能的银行账户余额可通过社保卡发卡银行柜台、ATM机、手机银行等查询。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查询可通过医保局相关渠道查询,详情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网民“碎了兂痕”:

企业评价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社会评价的“含金量”一样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职业能力建设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提出,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面向本单位职工自主开展。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根据市场和就业需要,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

  两类主体按规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均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可查,具有同等效力

网民“张海彬”:

经济补偿是按劳动合同期限还是按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计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网民“小佩”:

离职时,单位不结算工资,算违法吗?该怎么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害其工资报酬权益,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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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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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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