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8条举措助力高技能人才培养

7月19日,北京市人社局召开《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北京集中推出18条工作举措,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打造符合新时代首都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到“十四五”期末,实现首都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1%,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的目标。

在培养方面

《实施方案》提出,坚持自主培养、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政企社协同、产教训融合,从5个方面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其中明确,深化产教融合培养模式,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重点支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人才培养,探索校企共建企业学院、产业学院或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集成电路、医药健康等先进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探索建立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大力培养数字技术技能人才等。

在使用方面

《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以用为本、提质增效的工作原则,围绕用好用活人才,着力激发用人单位内生动力,从3个方面增强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

其中提到,优化稳才留才引才机制,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健全人才服务体系,引导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教育、医疗等各方面保障服务。

在评价方面

《实施方案》明确,坚持机制创新、多元评价的工作原则,围绕企业需求健全评价机制,不拘一格评价选拔人才,从3个方面着力发挥好评价“指挥棒”作用。

其中提出,健全职业技能评价制度,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建立“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大力推进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试点;以日常表现、工作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支持对优秀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或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在激励方面

《实施方案》从加大评选表彰力度和健全激励机制2个方面强化激励保障,着力破除制约高技能人才发展的瓶颈障碍。

《实施方案》提到,将健全“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北京大工匠”评选制度,加大高技能人才在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劳动模范、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表彰中的评选力度,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参加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评选。

本期编辑:张子璇

点亮在看分享给更多朋友~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信息 解读政策 服务民生